Rumored Buzz on 內地 遺產 繼承
Wiki Article
當一個人去世後,他 / 她可能會留下一些遺產(如銀行存款、公司股票、物業或其他資產等)。 內地遺產繼承期限 無論死者生前有沒有訂立遺囑,任何人在處理死者於香港的遺產前,通常要先往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,取得有關遺產之授予承辦書。 換句話說,授予承辦書即是某人有權處理死者遺產之證明文件。 申請遺囑認證時,您需要攜同所有顯示已故客戶截至去世當日結餘的銀行存摺、結單及定期存款單。 若您已向本行申請戶口資訊,相關資料將記錄在授予承辦書中的資產及負債清單(該清單)。
您不能只根據任何優惠活動而作出投資決定。您應考慮到自身的財務狀況、投資經驗和投資目標。此外,您應注意並了解您打算投資的任何特定外匯對的獨特特徵和風險。
如果是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繼承,即法定繼承,房產過戶是沒有過戶稅的。如果是遺囑繼承,而繼承人也是法定繼承的範圍內的人,也沒有過戶稅。只有在遺囑繼承且繼承人並非法定繼承人範圍時,過戶才需要繳納契稅。
本文詳細解析香港居民繼承內地動產的完整流程,從法律依據、必備文件到跨境繼承實務操作,提供專業指引與常見問題解答,助您高效處理遺產繼承。
開立大陸銀行帳戶:繼承人需持台胞證在大陸開設銀行帳戶,接收遺產資金。
收到通知後,如收到准予備查之通知,得依規定向遺產管理人要求計算並交付遺產,中國大陸繼承人如已收到法院發給准予備查通知,可以提出此通知向遺產管理人要求計算、交付遺產。
上述第十條所闡述的是關於法定繼承,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,就無需遵循此順序繼承。
最佳律師 大陸律師 大陸遺產期限、順位,跟台灣一樣嗎?中國遺產繼承公證準備文件有哪些? 作者:最佳律師專業律師團隊
前面介紹完整的遺產繼承流程,關於動產繼承,在台灣可根據動產所屬的相關機構進行辦理:
兩岸文書需要經過「公證及驗證」的程序,才能合法使用。如是台灣地區的文件要到大陸地區使用,需要經過大陸公證協會的核驗;如是大陸地區的文件要到台灣地區使用,需要經過海基會的驗證。
被繼承人與配偶的婚姻關係證明(如果配偶亡故的,還要提出配偶的死亡證明及除戶戶籍謄本);
車禍是每一位駕駛人最害怕遇到的事情,除了會帶來身體及財產上的損失之外,且事後將有相當繁雜的理賠或訴訟程序需處理。然而更棘手無非的是遇上車禍對方不處理或是車禍對方不肯和解,不僅不願理賠,更甚者直接拒不見面...
台灣人繼承大陸遺產須準備的資料,須經臺灣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公(認)證之文書,文件如下:
大陸 遺產 繼承 可以的,無論是台灣《民法》或大陸《民法典》,都有關於「代位繼承」的規定,也就是當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過世,亦即早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,則這位過世繼承人的子女,依法可以代位繼承原本屬於過世繼承人的應繼分,繼承遺產。